惠州大亚湾区房地产协会

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倡议房企“三天无理由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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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26 16:22来源:惠州市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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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减少非理性购房引发的合同纠纷,营造诚信经营、阳光交易的市场环境,625日,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产中介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倡议施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方案》,倡议全市房地产企业加入到“三天无理由退定”的行列中来,共同营造“阳光购房”的行业环境,推动惠州房地产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


背景:房产投诉退定问题占6成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商品房销售领域投诉也水涨船高,其中退定问题成为业内投诉的重点根据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统计:2020全年,自律委“行业纠纷自治小组”共计处理投诉事项626宗,其中退定(认筹金、诚意金,拖延退费)问题共计370宗,占总体的59%

市房协会长黄新华表示,自律委向房企发出“三天无理由退定”工作倡议,旨在进一步优化惠州房地产市场环境,倡导阳光购房,提升购房者权益保护及购房体验,减少无谓纠纷,同时引导购房者理性购房。他指出,市住建局对该工作高度重视,并对工作方案的制定给予了全程指导。作为惠州房地产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的新亮点和重要举措,他希望房企积极响应,主动为惠州房地产行业的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原则:房企自愿,政府鼓励,协会参与


根据“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方案,在施行本规则的项目购房,购房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从签订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申请退款。购房人在“三天无理由退定”期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的申请,企业应当同意并配合购房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据悉,签署了《退定承诺》的企业需在项目营销中心放置“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关于在本项目施行‘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提示,并正确引导购房人了解规则的目的及要求,签订《三天无理由退定协议》。

市房协秘书长刘潇表示,该倡议实施的原则为企业自愿、政府鼓励、协会参与并监督。该方案还针对可能出现的个人或组织恶意退定问题做出了风险预案,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并发布联合通报。


    律师:无理由退定是房企的权利让渡


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法律顾问单位、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认为,由于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签署后,法律上房企是有权不予退定的,因此,“三天无理由退定”本身不是购房者的固有权利,而是房企的权利让渡。不过一旦承诺在具体交易中对购房者设置,实际即有法律约束力,成为购房者的一项合同权利。


自律委:下定有风险,购房需理性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提醒广大购房者,商品房作为大宗商品,下定有风险,购房需理性。在购房前,一定要跟家人充分沟通,同时也需要计划好资金,并查看好自己的银行信用,是否能贷到款等等。购房时一定要理性消费,拒绝在销售氛围的影响下仓促下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自律委提醒承诺参与“三天无理由退定”的房企,一旦承诺,应坚决落实,不得敷衍或不执行退定,要信守承诺,维护企业形象。

      推进:将实施“扶优政策”等激励措施


     对于自愿参与“三天无理由退定”的房企,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将进行激励,一是,颁发“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并通过媒体在社会各界进行大力宣传;二是在相关表彰、评优活动中对参与倡议的企业予以优先考量,对响应的企业进行信用加分,并实施信用差异化管理。


未来,“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施行经验成熟后,拟由相关主管部门指导成立“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律联盟”,并对自律联盟中的成员实行相关“扶优政策”及联合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三天无理由退定”的行列中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房企积极参与,共同营造“阳光购房”环境,促进惠州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如何加入“三天无理由退定”?

意向加入倡议的企业可直接咨询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或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业协会(惠州市房协:0752-2101541 大亚湾房协:0752-5531012 惠阳房协:0752-3765998 仲恺房协:0752-2609299 博罗房协:0752-6263330 惠东房协:0752-8518869 龙门房协:0752-7699978),咨询并申请响应实行“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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